各系部、处室:
为做好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工作,现对今年拟申报职称情况进行摸底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各部门统计2023年拟申报职称人员的姓名、申报类别等信息,并按照附件中的表格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内交组织人事部,此数据将作为今年学校确定高中级职称评审推荐数量的依据。
2.按照省职改办通知要求,今年将并行使用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和2022年(2019版)使用的职称评审条件,请拟申报职称的教师认真对照相应系列和级别职称申报评审条件,确认各项成果达到申报评审条件后再填报拟申报表。
3.请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31日下午5点前,将《2023年职称拟申报人员统计表》发至组织人事部邮箱nyzuzhibu@163.com。
附件:
/upload/202307/28/202307281138310947.xls
/upload/202307/28/202307281138433265.rar
/upload/202307/28/202307281138563069.zip
组织人事部
2023年7月27日